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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使用规则

  • 1、积分的生效

    用户通过消费所获得的积分,在支付成功后初始状态为:已添加(未生效)。积分生效在完成我们产品消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只有生效后的积分才能进行礼品兑换。例如:酒店产品的积分将会在您住宿离店后的3个工作日内生效。

  • 2、积分的有效期:

    用户的积分有效期为2年,每年12月31日,我们会清除超过2年的积分,比如:2008年12月31日将会清除2006年12月31日(含)以前所产生的积分。我们会在积分到期前3个月内通过手机短信和Email提醒用户积分即将到期。

  • 3、积分的累加和适用对象

    同一账户的有效期内的积分可以累加使用。不同账户的积分不能相互转让,也不能合并使用。

  • 4、关于积分的扣除

    酒店退订:如因会员单方面原因造成有预订未到店的,除该次预订的积分不能获得外,还需另从该会员账户扣除20×(该次预订房间数)的积分时。

    机票退订:大集旅行网最终按照与用户核实后的信息予以出票,但由于会员单方面原因造成机票不能使用而非凤凰旅行网原因造成损失的,需按民航乘客规定缴纳各项退票手续费外,除该次预订的积分不能获得,还将扣除500积分。积分不可以用于退票手续费的消费。

    备注:每会员积分账户最多扣至0分。

  • 5、 积分整零计算

    大集积分以整数1分为基本单位,以基本积分获得机制计算。消费金额不足获得整数1分的部分,均不会用作计算基本积分。

  • 6、 备注

    此会员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桂林大集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公司保留对会员制度进行修改的权利,如有修改将提前2周在大集旅行网(www.400tour.com)予以公布,请予关注。新积分规则从2008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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